第1次接觸非主流音樂,是和前b遠距離戀愛的那1年,我大四。
我承認自己是個把愛情置於最高點的男生。過去,現在,未來都(會)是如此。因此,當愛情從我的人生中失蹤之後,我就成了永遠要爬向最高點但卻一直滑落的薛西佛斯Sisyphus。然而,在不斷滑落的過程中,我才得以發現那些被我丟棄在腳邊的東西。
從國中迷上廣播開始,我就一直聽主流歌曲直到現在。因此,有機會收聽非主流音樂成了1件值得慶祝的事情。到現在都還記得花蓮的安娜咖啡和酷酷的陳玠安…我的首張非主流音樂CD就是從他手上買到的。
今天和大學同學見面吃飯,我帶他到羅斯福路旁的海邊的卡夫卡,以1杯飲料的低消入場聽假勇的live。距離大學畢業也已經有3年了,而我們在拿到第2個學位之後,也要繼續朝各自的目標努力。我很喜歡假勇的音樂精神,很棒。其實我聽的非主流音樂很少,都是斷斷續續地聽,而我剛開始聽他們演唱就突然有種感覺──「嗯…果然很像非主流音樂呢!」。不曉得大家在聽所謂的非主流音樂時,會不會跟我一樣有這種感覺呢?
如果有的話,弔詭的現象便發生了。若我們將音樂區分為主流/非主流,那麼這2者之間必然存在一種差異,使得人們能夠分辨其定位。如此一來,原本要從被主流音樂收編的路線中逃逸的非主流音樂,開始自然而然形成某種結構性的特質,那麼所謂的「非主流」恐怕也要在自成一格的程序中喪失其原本活躍而顛覆的元素。也許,在「整體的」自成一格中,可以再思考「個別的」自成一格──可能像陳玠安那樣比較熟悉非主流音樂的人,可以再細分出非主流音樂中不同的流派特色,而這些無法被整體化的特色,將是真正能夠讓非主流音樂抗拒主流價值與思維的起點。在此俄國形式主義Russian Formalism中對藝術所言之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就有可貴的參考價值──藝術存在的意義,在於挑戰人們在生活中已然僵化的經驗與感知,並且要不斷地翻新它們。
我不懂音樂,無法評論些什麼。但我期待聽見非主流音樂市場中的歧異性,或是可塑性,與那些隨興與不羈的種種…我相信無論是表演者或是聽者都不希望彼此在表演互動完之後,就因為同質性太高而遺忘了對方吧!
「怎麼每首歌都結束的好突然…」,我大學同學問。
「哈,」我整個笑出來了,「很不習慣吼。」
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
2009年8月19日 星期三
朱利安諾●故事結局是…
台北市公館是我24年來住過咖啡店最密集的地區。除了位於羅斯福路,大家最熟知的海邊的卡夫卡之外,溫州街的巷弄裡頭棲息著許多安靜但很適合激發出一些什麼(?)的咖啡館。在1座城市裡有著密集的咖啡館,表示這裡的人們有這樣的需求,而人們選擇到咖啡館總是有目的的──就算想一個人去安靜坐著,也是一種目的。前一陣子,透過學弟的介紹認識香港理工大學的古學斌老師,我們一起在雪可屋喝東西聊天,非常愉快。今晚我餓著肚子,找尋可以好好吃1餐後坐下來喝飲料喝到天荒地老的店,於是便帶著正讀著的《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出了門。
來回走了好幾趟,最後決定去育昀上次介紹的朱利安諾。朱利安諾是一個很溫馨的咖啡館,有室內和室外的坐位。我在2桌陌生人旁坐了下來。他們其實離我都有幾桌的距離,是很舒適的感覺。恰好,在Crime and Punishment裡,杜斯妥耶夫斯基Feodor Dostoevsky對於陌生人有一段醬的描述──〝It sometimes happens that we find ourselves interested from the first glance in complete strangers, even before we have spoken to them〞。
那是小說裡Raskolnikov首次撞見Marveladov。而耐人尋味的是Dostoevsky在Raskolnikov端詳了這位老人半頁之後,讓Marveladov講了10幾頁的話。正當我要好好研究這位老人要對Raskolnikov說些什麼時,2個女生進來了。
顯然這2個女生是來咖啡館講話的──其中1個女生毫無保留的把她對同事的怨念發洩出來,包括她同事很莫名其妙地問她是不是想跟她男朋友上床這件事都講了,而另1個女生就一路聽著,偶爾搭個幾句話。因此,我跟另外2桌在看書的陌生人,成了她們偶然的聽眾。
「妳同事對妳這麼不好,妳為什麼還是可以跟她繼續相處啊?」
「喔…我想我就是沒辦法吧…」
「嗯…」
作為1個把故事從頭聽到尾的陌生人,我的心中確實也問了同樣的問題。一陣子之後,這2位女孩離開了。這時候坐在我旁邊那桌的另外2個女孩開始討論起一模一樣的問題。
「我覺得啊…」
「嗯,可能是因為…」
我闔上小說,經歷著我身旁這件如小說般進行的故事。在人生的故事裡我們永遠不清楚誰才是主要的敘事者。你說到一半的故事,可能被人家搶著接下去了。也可能你自以為自己在說故事,沒想到頭頂上一直有一個全知的敘事觀點──就像《口白人生》Stranger Than Fiction中的Harold一樣,有1天突然發現自己的命運全被Emma Thompson飾演的作家所掌控。為了拯救自己,他找上Dustin Hoffman所飾演的文學批評家,試圖扭轉乾坤。
我今天記錄了醬一個故事,不過我再也不會知道故事將如何發展──究竟女孩會不會擺脫討厭的同事,還是繼續和她纏鬥相處…如果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堅信唯有讓神一般的作者Author-God死去,讀者才能誕生的話,那活著最棒的事情,應該就是永無得知故事結局的那天。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