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

grad student's hol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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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已經2月中了。

與我身處何地無關──花蓮,新竹,台中,台北。都一樣。我依然試圖幫自己把行程排滿,在不確定能否完成之前,就下定決心要做到,像那些High School Musical裡頭的角色一樣,永遠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從碩二開始投上第1篇研討會論文以來,我已經忘記自己有多久沒有休息,而我似乎已經預見自己未來n年的生活。想/寫/讀論文,出席學術會議,修/教課。

上學期我其實並不是很認真。我修了俄文一上,情況是慘兮兮…先是因為參加女性影展加上睡過頭而不小心翹了3次課,從第5課小考之後考卷被老師形容成「不知從何改起」,最後參加補考,學期成績勉強拿了70分。

索緒爾與批評論述的學期報告比較像是在整理我這學期2場研討會論文發表的必需學科知識,我試著整理reflexivity,semiology與posthuman之間的脈絡,然後寫了1小篇關於Native Son的文本分析。簡瑞碧不知道有沒有看我的報告看到頭痛…82分還算可以吧。

新馬克思主義的美學理論上則是被我一魚二吃,這份報告先是把the Black Aesthetic的歷史發展跟新馬克思主義的文藝理論連結之後,我又把同一篇Native Son的文本分析貼到後面。顯然老師應該蠻喜歡我的方向,得了88分。

也許是因為剛結束碩士班的學位,我想停頓一下;也許是因為我想享受在台北讀書的樂趣,我參加超多活動…如果Woolf把Orlando形容成〝writer's holiday〞,那我想98上學期大概是我的〝grad student's holiday〞。滿腦子充斥浪漫情懷的批評家則把Orlando描述為〝the longest love letter in the history of literature〞,而台大那些汲汲營營,每天以研究室為家的研究生,不知有沒有心思對我這種行為美言幾句。我98上學期做了最得意的事,就是為了婦研室的「酷兒漂浪研討會」而訪談了我最愛的創作者圈圈。

在反覆思考了半年,覺得念完博士班是對的之後,下學期極端地修了4門課。新馬克思主義的美學理論下能給我的彈性空間最大。因此,我得應付的是另外3門課。除了系上劉亮雅跟吳雅鳳的課,在試圖跨校到輔大修張漢良的課連續失敗2次之後,我決定修李奭學的課。有趣的是,雖是輔大的課,但是上課地點在台灣師大。話說要不是因為台大不讓本校學生到非簽訂合作條款的學校以外修課的話,我絕對會去修黃涵榆的紀傑克專題…

自己的心境從沒有像念了博士班之後這麼弔詭。這時候reflexivity或許也適用吧…踏進了學術的頂尖帶,卻終於確定了學術果然也沒有如此神聖。好吧,還得熬4年半。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做為一個怪咖的定義

有天,中文辭典裡會有「怪咖」這個詞,然後我可以默默翻到那一頁,對自己說──「哇嗚!這個詞就是我的代表耶!」

在台北這個城市住了半年,有很喜歡她的時候,也有很討厭她的時候。我想我在這座城市裡就是怪咖的代言人──在學院裡我似乎不太像個研究生該有的樣子,這數月以來甚至還認真思考起到底要不要拿這個博士學位;在社會裡我像個格格不入的人,去練階梯課還會像小學生那樣被男生模仿一些笨動作;在家庭裡我是個逃避責任的人,因為我是gay兒;在愛情裡我什麼type都不是,所以對象掛零…這些我自己都知道。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漸漸地發現做自己,超難。

這也許是好事,因為我意識到了學院,社會,家庭,愛情裡的規範與運作法則;也許也是壞事,因為我可能會失去自己的一部分…其實,世界這麼這麼大,要把自己藏起來又何其困難呢?一個人的生活模式到底可以有多怪呢?在跟朋友家人討論,聽過各種不同職業的人發表意見之後,我暫時決定要把博士班念完了…我想,我只能繼續當個怪咖,或許哪天從床上醒來,我就變成一隻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