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做為一個怪咖的定義

有天,中文辭典裡會有「怪咖」這個詞,然後我可以默默翻到那一頁,對自己說──「哇嗚!這個詞就是我的代表耶!」

在台北這個城市住了半年,有很喜歡她的時候,也有很討厭她的時候。我想我在這座城市裡就是怪咖的代言人──在學院裡我似乎不太像個研究生該有的樣子,這數月以來甚至還認真思考起到底要不要拿這個博士學位;在社會裡我像個格格不入的人,去練階梯課還會像小學生那樣被男生模仿一些笨動作;在家庭裡我是個逃避責任的人,因為我是gay兒;在愛情裡我什麼type都不是,所以對象掛零…這些我自己都知道。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漸漸地發現做自己,超難。

這也許是好事,因為我意識到了學院,社會,家庭,愛情裡的規範與運作法則;也許也是壞事,因為我可能會失去自己的一部分…其實,世界這麼這麼大,要把自己藏起來又何其困難呢?一個人的生活模式到底可以有多怪呢?在跟朋友家人討論,聽過各種不同職業的人發表意見之後,我暫時決定要把博士班念完了…我想,我只能繼續當個怪咖,或許哪天從床上醒來,我就變成一隻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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