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Metz報告筆記──3-5

雖然我們不能斷言巴特《符號學原理》與Metz的Language and Cinema之間有直接的關聯性,我們還是可以從Metz對電影、語言及系統的討論中,看見巴特的影子。巴特的《符號學原理》出版於1964年;Metz的Language and Cinema出版於1974年,而二者皆是受索緒爾於1916年問世的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的影響。

正如上次的筆記中所言,巴特在《符號學原理》一書中開宗明義即要逆轉索緒爾的語言理論。而對於索緒爾的langue/parole(language/speech)的二元性,他甚至提出第3種元素來修正這種二元性,那就是「物質性」。巴特依然是從索緒爾的理論為出發點來立論。對索緒爾來說,一句完整的句子並不見得非得用文法規則來分析,而所謂的主詞也不一定要是人或物,而可能是形容詞。比如,巴特說「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這一句話,主詞事實上不是「袍子」,而是「長/短」的相互差異。袍子可以被架空,但是長或短,才是這句話意義的重點所在。因此,這時候主詞變成了形容詞,這種說法是完全不符合文法邏輯的。

巴特在「如是幫」(Telquellistes)的影響之下,則進一步提出「物質」的層次。在巴特的符號學理論之中,langue和parole二者之間是不成比例的。langue做為一種法則,它是有其限制的;parole在此法則的運作之下,反而可能是無限的,因此造成了不對等的價差現象。巴特比較了烹飪系統與家具系統。對巴特來說,烹飪系統裡對各式各樣的菜色組合完全是無限的,可是家具的種類就顯然比較少。因此,巴特認為符號系統應有3種層次──1、物質的;2、語言結構的;3、使用性的。因此,當索緒爾指出「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這句話重點在「長/短」如何被主體區分時,巴特則強調「袍子」在表意系統之中做為一種物質性的基礎,那指涉了主體在符號世界之外接觸現實世界的物質性時,所呈現出來的現實狀況。

回到Metz,我們很快就發現他也借用了如是幫的思維。Metz不斷強調「系統」並不是實際存在之物。它是看不見的,如同玩棋時的邏輯判斷,或是打撞球時大家所遵守的規則,摸不著也碰不到。真正存在的,是日常生活中被語言符號系統所表意出來的「使用性指標」。那些是肉眼可見的,如棋盤上所漆的格線,旗子只能照格線前進後退,或是撞球台上的6個洞,區分底袋、中袋,以及若洗袋後母球所必須放置的白線,這些都是我們看得見的「物質性條件」。

因此,Metz這樣地定義了電影研究──理論家(theoreticians)研究的是電影語言系統(cinematic language system);批評家(critics)研究物質性存在的那種35釐米影片(film)。事實上,Metz所提出的電影分析方法論非常的困難。這個方法論是一種迂迴的路徑,並且與現實生活中的觀影者相繫,而最後要達成的是目標,是破解觀影者對電影文本的建構程序(procedure)。

回到「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的例子上來說,理論家研究的是主體如何區分「長/短」的二元性,即所謂的系統法則;批評家則單純就文法分析「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指出「一」是量詞、「長」「短」是形容詞,「袍子」是名詞…等這些語言學概念,而做出邏輯判斷。把例子置換成Metz所說的電影就很清楚了。Metz所要的電影研究是一種對電影系統的法則研究,而不是文法式的電影詮釋分析。

以此論點出發,Metz要電影研究者先跟蹤觀影者理解電影的「過程」。透過跟蹤此過程,電影研究者將發現觀影者是如何地以某種特定的邏輯判斷或文法觀念來理解自己所觀看的電影。而電影研究者則是要從這一路徑中逃逸出來,甚至能夠點破觀影者為何以此種路徑來詮釋自己眼前的電影。Metz稱這種電影符號學方法論為後設式閱讀(meta-reading)。超級法國派耶!!!

最後,解釋6到11章。

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

Metz報告筆記──1-2

先試著解釋Language and Cinema第1跟第2章。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透過評析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的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繼續發展langue/parole(language/speech)的二元性──對巴特而言,langue是「具有規則的遊戲」,它是「社會性的制度」,是「集體性的契約」;parole則是「個別性的選擇行為和實現行為」,可以組合成「論述」(discourse)。而巴特相信langue與parole二者之間互為辯證關係。索緒爾提出在語言符號系統規則當中,l’image visuel和l’image acoustic形構成所謂的網絡中心,即la langue。而巴特則在《符號學原理》中直言──符號學做為一門科學,並非像索緒爾口中所言,包含了語言學,而應該是語言學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符號系統都必須回歸語言學的視野。

在索緒爾與巴特之間,我們持續思考符號世界與真實世界之間的斷裂。語言學家本維尼斯特(Émile Benveniste)在Probleme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中討論索緒爾時便指出:「語言再生產(re-produces)了現實。」若語言系統中的符號指涉現實世界,那二者之間的關聯為何?哥本哈根語言學派理論家Louis Hjelmslev便著墨於此居多。首先,Hjelmslev認為語言理論的對象是文本(text)。這個文本可以是某一特定或任何語言所構成的文本。再來,則是對符號本身的結構的討論,這個結構包含了expression與content。舉例來說,「書」這一個語言符號的expression是「書」字本身;而書店裡的書則是外於符號系統之外的content。這二者構成了符號本身。

在這裡要留意的是,Hjelmslev相信expression與content之間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solidarity)。而文本做為一種形式(form),可以包含以各種不同語言所構成的內容(substance)。因此,Hjelmslev式的分析法可圖示如下──

----------------------------substance(Woolf,圈圈,Baudelaire,Пушкин…)
-----------content--------┤
----------(書店裡的書)-form
sign(書)─────────
----------------------------substance(book,書,livre,книга…)
-----------expression----┤
----------(書這個字)---form

從符號世界到現實世界,書可以指涉並聯想到圈圈。以此類推,戒指可以指涉婚姻;皇冠可以指涉權力…等等。而Christian Metz的Language and Cinema一書,基本上多半運用Hjelmslev的方法。

首先,Metz區分〝film〞、〝films〞與〝cinema〞三個術語的差異。film是概念。是整體。「我愛看電影」、「電影是藝術」…這是電影做為整體的概念。films是文本。是訊息。「蔡明亮的新電影是《臉》」、「雷奈的《廣島之戀》很好看」…這是電影做為單一文本的概念。而cinema,就Metz的說法,則是美學的議題。後二者是Metz所要談的重點。「某一部電影是藝術作品」與「某部電影與其美學」二者是截然不同的。舉例來說,賈樟柯的《小武》是藝術作品,因為我們看到賈樟柯的運鏡手法,片中他所安排的華語歌曲…等。這時《小武》可被歸類為films。而賈樟柯的電影美學完全是另一回事──《小武》所代表的是中國電影史上的轉變,或是人們稱之為第六代導演的頭銜,以及《小武》獲獎所帶來的效益。這是《小武》在cinema範疇之下的意義。

「film是現實世界之物,然而cinema則否」,Metz如是說。讓我以巴特的語言「再生產」一次Metz的想法──films是「個別性的選擇行為和實現行為」,是「論述」;cinema是「具有規則的遊戲」,它是「社會性的制度」,是「集體性的契約」。

接下來試著談論第3到第5章。

2010年1月2日 星期六

一年之初

我想2010年我一定會超級幸運!!!1月1號凌晨我在百分之90以上都是gay的funky,跟1個自己已經注意了一陣子的男生要電話,結果那個人居然是個straight啊!!!這是怎麼一回事啊!!!我手氣還可以再更順一點啊…

2009年的最後1天,我結束大一英文的TA工讀之後,跟碩士班的couple同學還有台大的學弟在恐怖的人潮中衝到誠品信義店的Black as Chocholate去拿訂好的黑嘉侖草莓蛋糕,然後再衝回師大路的孔雀,大家一起跟我在女影的同事吃晚餐。最後好幾團的gay兒們又約去funky跨年。

今天補完眠醒來已經是中午12點,為了因應跨年的加州停課效應,今天又剛好放假,我就去大安加州上了1堂階梯課。跨完年能接連休息3天真的太好了…這學期有2堂課的期末報告要交,也就是陳文團的新馬克思的美學理論上跟簡瑞碧的Saussure與批評論述。2堂課的老師對博士生的期末報告完全沒有篇幅限制,唯一要求是把論點寫清楚,這是件很好的事情,博士生需要自己的發揮空間。

但課程結束並不代表研究結束了。寫完這2份期末報告後,還得繼續修改成3月系上研究生研討會以及6月酷兒漂浪的研討會論文。現在,我要等課程全部結束並進入寒假,然後擁有完整的時間可以做事。要安排跟圈圈的訪談,然後讀單德興老師的書,學習他訪談作家的技巧。2月底前還得趕1篇書評給國科會高中生人文與社會科學營,因為我也是輔導員之一,當初這個工作是錦忠老師介紹給我的,所以今年暑假都會待在高雄帶營隊。

記得去年過年前,我正在趕劉紀蕙的Lacan專題期末報告,過年時則是在把報告修改成3月在東吳大學發的論文,最後定稿成5月申請台大的研究計畫。今天補完眠從宿舍床上醒來,發現距離自己考上台大已經半年了,而2010年1月1日的我也已經開始在做未來半年內的事了。在這一年之初,我憶起自己日復一日不斷重複的生活,不過是細節不同罷了。如果把半年的這個間距繼續放大,未來的我可能會發現自己早在n年前就在做一樣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