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不能斷言巴特《符號學原理》與Metz的Language and Cinema之間有直接的關聯性,我們還是可以從Metz對電影、語言及系統的討論中,看見巴特的影子。巴特的《符號學原理》出版於1964年;Metz的Language and Cinema出版於1974年,而二者皆是受索緒爾於1916年問世的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的影響。
正如上次的筆記中所言,巴特在《符號學原理》一書中開宗明義即要逆轉索緒爾的語言理論。而對於索緒爾的langue/parole(language/speech)的二元性,他甚至提出第3種元素來修正這種二元性,那就是「物質性」。巴特依然是從索緒爾的理論為出發點來立論。對索緒爾來說,一句完整的句子並不見得非得用文法規則來分析,而所謂的主詞也不一定要是人或物,而可能是形容詞。比如,巴特說「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這一句話,主詞事實上不是「袍子」,而是「長/短」的相互差異。袍子可以被架空,但是長或短,才是這句話意義的重點所在。因此,這時候主詞變成了形容詞,這種說法是完全不符合文法邏輯的。
巴特在「如是幫」(Telquellistes)的影響之下,則進一步提出「物質」的層次。在巴特的符號學理論之中,langue和parole二者之間是不成比例的。langue做為一種法則,它是有其限制的;parole在此法則的運作之下,反而可能是無限的,因此造成了不對等的價差現象。巴特比較了烹飪系統與家具系統。對巴特來說,烹飪系統裡對各式各樣的菜色組合完全是無限的,可是家具的種類就顯然比較少。因此,巴特認為符號系統應有3種層次──1、物質的;2、語言結構的;3、使用性的。因此,當索緒爾指出「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這句話重點在「長/短」如何被主體區分時,巴特則強調「袍子」在表意系統之中做為一種物質性的基礎,那指涉了主體在符號世界之外接觸現實世界的物質性時,所呈現出來的現實狀況。
回到Metz,我們很快就發現他也借用了如是幫的思維。Metz不斷強調「系統」並不是實際存在之物。它是看不見的,如同玩棋時的邏輯判斷,或是打撞球時大家所遵守的規則,摸不著也碰不到。真正存在的,是日常生活中被語言符號系統所表意出來的「使用性指標」。那些是肉眼可見的,如棋盤上所漆的格線,旗子只能照格線前進後退,或是撞球台上的6個洞,區分底袋、中袋,以及若洗袋後母球所必須放置的白線,這些都是我們看得見的「物質性條件」。
因此,Metz這樣地定義了電影研究──理論家(theoreticians)研究的是電影語言系統(cinematic language system);批評家(critics)研究物質性存在的那種35釐米影片(film)。事實上,Metz所提出的電影分析方法論非常的困難。這個方法論是一種迂迴的路徑,並且與現實生活中的觀影者相繫,而最後要達成的是目標,是破解觀影者對電影文本的建構程序(procedure)。
回到「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的例子上來說,理論家研究的是主體如何區分「長/短」的二元性,即所謂的系統法則;批評家則單純就文法分析「一件長的或短的袍子」,指出「一」是量詞、「長」「短」是形容詞,「袍子」是名詞…等這些語言學概念,而做出邏輯判斷。把例子置換成Metz所說的電影就很清楚了。Metz所要的電影研究是一種對電影系統的法則研究,而不是文法式的電影詮釋分析。
以此論點出發,Metz要電影研究者先跟蹤觀影者理解電影的「過程」。透過跟蹤此過程,電影研究者將發現觀影者是如何地以某種特定的邏輯判斷或文法觀念來理解自己所觀看的電影。而電影研究者則是要從這一路徑中逃逸出來,甚至能夠點破觀影者為何以此種路徑來詮釋自己眼前的電影。Metz稱這種電影符號學方法論為後設式閱讀(meta-reading)。超級法國派耶!!!
最後,解釋6到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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