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

Metz報告筆記──1-2

先試著解釋Language and Cinema第1跟第2章。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透過評析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的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繼續發展langue/parole(language/speech)的二元性──對巴特而言,langue是「具有規則的遊戲」,它是「社會性的制度」,是「集體性的契約」;parole則是「個別性的選擇行為和實現行為」,可以組合成「論述」(discourse)。而巴特相信langue與parole二者之間互為辯證關係。索緒爾提出在語言符號系統規則當中,l’image visuel和l’image acoustic形構成所謂的網絡中心,即la langue。而巴特則在《符號學原理》中直言──符號學做為一門科學,並非像索緒爾口中所言,包含了語言學,而應該是語言學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符號系統都必須回歸語言學的視野。

在索緒爾與巴特之間,我們持續思考符號世界與真實世界之間的斷裂。語言學家本維尼斯特(Émile Benveniste)在Probleme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中討論索緒爾時便指出:「語言再生產(re-produces)了現實。」若語言系統中的符號指涉現實世界,那二者之間的關聯為何?哥本哈根語言學派理論家Louis Hjelmslev便著墨於此居多。首先,Hjelmslev認為語言理論的對象是文本(text)。這個文本可以是某一特定或任何語言所構成的文本。再來,則是對符號本身的結構的討論,這個結構包含了expression與content。舉例來說,「書」這一個語言符號的expression是「書」字本身;而書店裡的書則是外於符號系統之外的content。這二者構成了符號本身。

在這裡要留意的是,Hjelmslev相信expression與content之間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solidarity)。而文本做為一種形式(form),可以包含以各種不同語言所構成的內容(substance)。因此,Hjelmslev式的分析法可圖示如下──

----------------------------substance(Woolf,圈圈,Baudelaire,Пушкин…)
-----------content--------┤
----------(書店裡的書)-form
sign(書)─────────
----------------------------substance(book,書,livre,книга…)
-----------expression----┤
----------(書這個字)---form

從符號世界到現實世界,書可以指涉並聯想到圈圈。以此類推,戒指可以指涉婚姻;皇冠可以指涉權力…等等。而Christian Metz的Language and Cinema一書,基本上多半運用Hjelmslev的方法。

首先,Metz區分〝film〞、〝films〞與〝cinema〞三個術語的差異。film是概念。是整體。「我愛看電影」、「電影是藝術」…這是電影做為整體的概念。films是文本。是訊息。「蔡明亮的新電影是《臉》」、「雷奈的《廣島之戀》很好看」…這是電影做為單一文本的概念。而cinema,就Metz的說法,則是美學的議題。後二者是Metz所要談的重點。「某一部電影是藝術作品」與「某部電影與其美學」二者是截然不同的。舉例來說,賈樟柯的《小武》是藝術作品,因為我們看到賈樟柯的運鏡手法,片中他所安排的華語歌曲…等。這時《小武》可被歸類為films。而賈樟柯的電影美學完全是另一回事──《小武》所代表的是中國電影史上的轉變,或是人們稱之為第六代導演的頭銜,以及《小武》獲獎所帶來的效益。這是《小武》在cinema範疇之下的意義。

「film是現實世界之物,然而cinema則否」,Metz如是說。讓我以巴特的語言「再生產」一次Metz的想法──films是「個別性的選擇行為和實現行為」,是「論述」;cinema是「具有規則的遊戲」,它是「社會性的制度」,是「集體性的契約」。

接下來試著談論第3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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