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運動者宣言

對於運動,我永遠抱持著保留的態度。但身為1名被關在學術圈裡的保守份子,我是最沒有資格說這句話的人。

由於從大學時期就就讀外文相關科系,因此對許多西方批判思維與理論泰半有所了解,也是對社會上各類不公不義之事有所「覺醒」的開始。

5月1日,勞工節,我到師大看了由TIWA拍攝的紀錄片《T婆工廠》。片名很明顯的就是跟女同志和勞工有關。這部紀錄片最獨特之處,就在於凸顯了同志勞工的角色(或勞工同志,反之亦然),更重要的是,她們全是來自東南亞的移民。

我對這部電影印象很深刻,但是對映後座談印象更深刻──我又看到以前交大一起修課的同學顧玉玲。其實在《我們》出版前,我並不曉得顧玉玲的身分。我只記得她在劉紀蕙的課上總是率性地盤起雙腳,嚼著口香糖聽課,而她的口頭報告總是與移工有關。而那天,我看見了她身為TIWA一員的那一面。很堅定,很熱烈。

在運動的場域中,學術似乎有時會被視為「次等」的。我一直不曉得到底是為什麼,但《T婆工廠》的師大映後座談讓我有這種感覺──學術性討論在座談過程中被形容成很「冷」的部分,而大家只想聽到身歷運動其中的主角說話。此時,這些曾被捲入抗爭過程,勇敢站出來的人變成神話,全場的如雷掌聲,訴說著對運動的一個想像,彷彿只要有1個例子是成功的,整個運動就會往前推進。

也因此,象牙塔裡進行的學術研究常被認為高高在上,學術研究對於運動的改革訴求效率極低,甚至被批評為菁英式語言,對於這些運動中需要受幫助的人不友善,或是撻伐研究者根本不了解研究對象。事實上,這類的議題也早是老掉牙了。在我的記憶中,打從大學時代就不斷有人質疑學術研究的用處。「文學到底能不能改變世界?」這個問題在我進英美系之後聽過不下100遍了。

以前的我會回答──「會,可是它是比較慢的方式」。比起以抗爭強迫統治階級立新法修舊法,改善弱勢族群的現況,或至少是進入組織裡真正去幫1個人,坐在書桌前閱讀文學然後高談闊論實在是太不切實際了。但現在的我會回答──「得看我們選擇怎麼改變世界」。有人選擇走入社會,開始搞運動;有人決定留在學院裡攻讀學位,以自己的方式關心該關心的事件。

3月底時,我在台大外文系研究生學術論文發表會上以Richard Wright的Native Son,做為我回應2月發生在UCSD的the Compton cookout事件。在場馬上就有博士生向我提問,該如何以文學研究去處理社會事件。也有博士生建議我應該將文學作品與社會事件分開來處理,因為它們是兩回事。老實說,我也沒有標準答案。但是我相信學術研究是有可能被納入運動的一部分的。我的意思是,「運動」(movement)一詞本身的定義其實就需要仔細斟酌。

或許,我的疑問根本就無法得到解釋。在2年半前我開始思考這個問題時,我選擇以Ralph Ellison的Invisible Man來回應美國60年代正如火如荼進行的黑人美學運動(The Black Aesthetic)。現在的我覺得,Wright的作品更能幫助我思考如何讓學術研究也變成運動的一部分,但首先我覺得有必要釐清運動一詞。否則,當我們要去搞一個運動,或是自以為在搞運動之時,我們很可能只是被某種意識形態操弄,但其實並不清楚自己正在做什麼,或甚至想要做什麼,最後很可能落入隨波逐流的下場。

如果有人在搞運動之前或同時,也跟我一樣想釐清運動的本質,那就請加入我的行列吧。

1 則留言:

  1.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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