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台中加州上了第2次A-Ban的爵士入門,這次我偷偷往舞台靠近了一些。A-Ban是個有點娃娃臉,但是又會跳爵士的迷人熟男。今天上完之後,我確定自己比較喜歡A-Ban的爵士課,但是Rose的課也不能漏,因為Rose會訓練跳舞該到位的核心肌群動作。
原本上完爵士就要閃人了,因為A-Ban的課真的是操到不行。但是一位最近剛認識的朋友叫我別走,留下來上流行舞蹈。「老師超讚的喔」。他這麼說。
於是我就留下來上了流行舞蹈,結果老師A-Ken因為去舞林大道上節目,所以是另一位老師代課。天啊!原來流行舞蹈上的就是hip hop啦。
上hip hop不禁讓我想起碩一結束的那個暑假,我自費去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修summer session的事情。那時候除了一些「正常」的課程之外,竟有Jazz跟hip hop可以修,2門課都是被歸類在department of African American studies的〝special topics in 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當中。那時候覺得修hip hop可以認識黑人青少年,所以就這麼做了。很難忘記在Berkeley修課的6個禮拜啊…我必須說當時全班最不hip hop的大概就是我本人啦(驚)。同學們全是黑人大學生,其餘還有4個白人,2個亞裔美國人以及2個韓國人。
當時的課程是以討論hip hop歌手為主,還有許多文化研究層面的討論。老師是African American studies的博士候選人Erinn Ransom,基本上她的立足點就是把rap lyrics視為非裔美國文學的一環。所謂的hip hop有5個非常重要的構成因素──djaying,break dancing,beatboxing,street art/graffti,和rap。
如果說Berkeley這門課的主題是djaying和rap,那麼我在台中加州學到的就是典型的break dancing。首先hip hop不像Jazz那樣強調感情,它屬於比較重的斷拍動作,帶著一種街頭的感覺。再來就是hip hop最難的地板動作──基本上Jazz除了腳之外不會有其他身體部位接觸到地板了。
今天我觀察了來上hip hop的男生,全都是非常年輕的族群,在打扮上也都走hip hop風。相較於爵士課的熟男群,路線真的是非常不一樣。再說回A-Ban,今天下課後我不小心在更衣室看到A-Ban光著上身,他走過來時我趕快假裝成沒在看他…然後他離開時我們就互道了──「掰掰」。天啊……果然是練舞的男生會有的身材啊(推眼鏡)。
下次在網誌上開設mos def專題好了!不過修過6週hip hop culture and rap的我,對於tupac,Nas,Nappy Roots,以及hip hop文化史中的重要議題如the golden age,rap nationalism和east coast/west coast派也是有基本認識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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