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文學研究的視野──美學與政治

這禮拜三陳鏡羽到交大來演講,東華包括畢業校友與在學的學生竟來了11個左右!可見鏡羽老師的fans有多少啊(茶)。

雖然我前一天晚上只睡了2小時,但我依舊在半睡半醒的狀態下撐著把整場演講聽完了。講題是〝From Hypotyposis to Metalepsis: Narrative Devices in Contemporary Fantastic Fiction〞。陳鏡羽的研究方法真的很令人折服,是非常嚴謹的治學態度,深入文本肌理進行探究,是很紮實的做法。李家沂擔任主持人,他也提到鏡羽老師取得比較文學博士學位的普瓦提耶大學(Universite de Poitiers)是打底型的學校,與台灣多數學校的方向不同。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也待過那裡。

聽完鏡羽老師的演講,我開始回想過去在英美系4年以及在交大外文所2年半以來所受的文學研究訓練──大三1整學年的英國文學Simon運用大量當代文學理論分析文本,傅士珍老師的「文學批評」1學年來也是以教授理論為主,而芳枝老師的課堂上也不乏文化理論的介紹。

因此,到交大之後非常習慣這樣的模式──建國的「文學研究概論」甚至連文學理論的濫觴新批評(New Criticism)都已經略過,直接從結構主義開始。而理論的專題在交大更是發展重點──靄珠的「全球化理論與文化認同」簡直是全球化理論的資料庫,建國的「歇斯底里論述:佛洛伊德到拉岡」也是一門純理論的課程,更別提劉紀蕙的「拉岡專題:主體與語言」。

台灣的學生總想先學習一套理論之後進入文學研究,從事所謂的文本分析(textual analysis),但是卻忽略了過程所牽涉的文學研究方法。根據建國在「文學研究概論」課堂上所遵循的脈絡,文學研究的首要條件是建立阿圖塞(Louis Althusser)所言之〝object of study〞。簡單來說,文學作品並不只是那些字句紙本而已,而是隱含社會實踐的「論述」(discourse),與60年代以降各種社會運動如雨後春筍般冒現有著密不可分的因果關係。San Juan在應何文敬之邀蒞臨逢甲大學外文系時所談的專題演講〝Is Studying Literature Enough?〞,即在區分此類語境式的研究方法(contextual study)與美學取向的傳統型研究方法。

以我個人的認知來說,從事語境研究的人似乎多著眼於女性文學,族裔文學,或是同志文學與政治意圖較強的理論如女性主義理論,後殖民論述,馬克思主義文學批評,或是酷兒理論之間的對話。在語境研究中文學既然是論述,那麼理論則能夠梳理出這些論述背後的意識形態與生成原因,多半的目的性在於揭櫫不公不義的文化現象。

反觀靜羽老師的研究,除了以托多洛夫(Tzvetan Todorov)的敘事學理論鋪陳出對4部當代幻奇小說的敘事結構分析之外,未見任何其他的當代文學理論,通篇論文完全在處理文本的敘事結構,屬於San Juan所區分相對於語境式的,也就是美學式(aesthetic)的文學研究,其歷史可追溯至早期歐陸不愁吃穿的貴族將文學視為生活中的一種享受,浸淫在美學的奢華(luxury)之中,不帶有政治目的性的文學研究。

然而,如此區分語境式與美學式的文學研究必然是危險的──我們都記得60年代德國康士坦斯學派的領受美學家堯斯(Hans Robert Jauss)所言,要排除歷史性考量與美學性考量都會造成研究上的偏頗。然而堯斯也從未說明(至少在〈文學史做為文學學術的挑戰〉一文中未竟)結合了歷史性考量與美學性考量的文學史研究會是如何,他只留給後世的批評家一個充滿無限性可能的字──〝aporia〞。

若對文學史的研究能結合美學意圖與政治意識形態,為什麼文學批評就不行呢?至少在我碩士論文的研究中就顯示,非裔美國文學運動上的黑人美學(the Black Aesthetic)就是一例。難道文學研究不能同時批露政治上的不公不義,又同時彰顯其美學型式嗎?我相信是可以的。再說,難道文學作品只能一分為二成美學型的文學作品與政治意識形態的文學作品嗎?絕對不是。而艾利森(Ralph Ellison)身為小說家,他也相信文學創作可以兼顧美學意圖與政治意識形態,這句紅色的話基本上就是我整部碩士論文的一言以蔽之。建國甚至在指導我的過程中提出一個問題──「難道自認為不帶有任何政治意識形態的所謂『美學』,本身不就是一種政治意識形態的表現了嗎」。建國身為馬克斯主義文學理論的喜好者,已然將伊格頓(Terry Eagleton)對新批評的指證表露無遺。伊格頓指出,新批評學派這群理論家,以美學之姿捍衛文學研究,事實上正是擁護了當時正在崛起的中產階級。

站在從事艾利森研究的位置上發聲,我相信文學研究應該朝向美學與政治的雙邊關係,而非只研究其一,我未來也要持續達成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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