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才剛跟媽一起看完《有錢真好》(Mad Money),晚點就跟媽因為用錢的事情而吵架了。這個問題自我5月搬回台中的家裡住之後不斷重複被壓抑後又屢次回返,雖然因為我9月開始接了3個工作之後有好轉一點,但其實也只是表象,根本的問題都完全沒有解決。我是個愛花錢鬼,看不慣媽這個省到對自己一點都不好的自虐鬼。
最後在黑暗中的小燈下,我們坐在床上,達成2009年母子2人的最新協議──1月開始每個月的25號逢甲大學的領薪日,我請我媽吃飯,我媽請我看一場電影。那天誰想買什麼誰都不准有意見。其他時間各自花各自的錢,不能干涉誰想花錢,也不能干涉誰不想花錢。
2009年在我擔任何文敬的國科會兼任助理期間,有7次機會可以改善跟我媽之間因為錢而產生的問題。再來我要考上博士班,我要自己生活。我要在台北找到新的工作,我要找到新的b,我要新的自己。新年新的願望就是能跟我媽相處得越來越好。不是國科會報帳報的越來越好,也不是碩士論文能越寫越好,這些對我而言都比不上我媽來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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