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表意黑質──蓋慈論非美文學批評

去年暑假,我自費到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的非裔美國研究學系進修6個禮拜,選修〝consciousness and hip hop〞,研讀了不少嘻哈文化(Hip Hop culture),饒舌樂手(Rap artist),與音樂做為文化工業(cultural industry)與意識形態的學術論述,我也順便蒐集了一些與黑人美學(the Black Aesthetic)相關的期刊與論文。那個暑假同時開了爵士樂研究與嘻哈研究,而我覺得透過了解嘻哈樂,才能了解非裔美國年輕人的腦袋裡到底裝些什麼。事實上嘻哈樂研究並非近來才有的論述,只是台灣學界資源有限,加上對嘻哈樂的誤解或是不了解,所以似乎沒有相關研究問世。

我至今還清楚記得授課教師的身影──Erinn Ransom。她畢業自加州大學洛杉磯校區(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Los Angeles)非裔美國研究學系,2004年於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取得非洲研究碩士,現就讀於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的非裔美國研究學系博士班。她是非常具批判性的智慧型人物,是我非常喜歡的一位博士生兼老師。她說過她在康乃爾大學考碩士論文的oral defense的事。康乃爾大學的oral defense和交通大學一樣,採公開發表制。當時有教授參與她的oral defense,並質疑她既然以〝Third Eyes Wide Shut: The Spectrum of Consciousness in Rap Lyrics〞為主題,為何沒引用討論意識的重要人物如黑格爾(G. W. F. Hegel)。

Erinn只回答一句話──「黑格爾我也不是沒讀過,你要問佛洛伊德或是馬克思我也都讀過,但我不想用那些不是黑人的人寫的理論」。

顯然,Erinn的論點是來自於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的喬依絲(Joyce A. Joyce)這樣的激進派非美文學批評家。李有成在討論蓋慈時,以1987年的一場論戰切入,分析了非裔美國文學批評家對「理論的抗拒」。

對理論的抗拒固然有其致命的盲點,這我們可於美國的解構大家德曼(Paul de Man)的論調中略知一二。然而,若將對理論的抗拒放入非美的框架中,事情將變得複雜許多。首先,以西方文學理論與批評切入非美文學的文本分析,其脈絡是否可行?甚者,是否會落入白人將非美文學刻板化的學術陷阱之中?再來,非美文學有自己的理論與批評嗎──這是更深層且更為必要的問題。

因此,當蓋慈論及非美文學批評時,便以表意結構(structure of signification)來定義黑質(blackness)。蓋慈的脈絡必須從俄國形式主義(Russian Formalism)開始追溯,行經結構主義,乃至後結構主義。蓋慈持與喬依絲不同的論調,認為黑質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非美文學中所謂的黑質,經過文學批評的梳理,已經將黑人化約為西方世界所認可的形象,也就是拉岡(Jacques Lacan)所謂在大寫它者(the Other)目光下的主體。此時,黑質淪落為表意(signifier),武斷地指涉了西方文學理論與批評所認定的黑人存在。

蓋慈因此借德希達(Jacques Derrida)的解構論述,透過西方文學理論與批評與非裔美國文學兩者互動所產生的衍異(differance),動搖族群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與理體中心主義(logocentrism)的共謀合計。簡單來說,原本以西方世界為中心打轉的理論,在面對非裔美國文學做為它者的研究對象之後,所碰撞出的則是俄國形式主義的基本概念──減低熟悉程度(defamiliarization)。

舉例來說,若以概括而論的英美女性主義理論,來解析美國女性作家蕭邦(Kate Chopin)的小說,很容易能洞悉出白人女性所受到的父權壓迫。但是當英美女性主義理論面對非裔美國女性作家如華克(Alice Walker)的文本時,就會產生論述的斷裂,而此時這個斷裂也破除了理論的整體化與普世性,成為德希達所言之擴散(dissemination),而表意則就此進入無限延伸的狀態,指向任何可能的其他的表意。

蓋慈充分地掌握了後結構主義的精髓,也試著為以白人為中心的西方文學理論與批評來分析非裔美國文學的難題做解套。如今,21世紀的台灣文學研究學者與研究生,也應該思索同樣的問題──「抗拒理論」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否則邱貴芬在《台灣小說史論》(Essays on Taiwan Literary History)一書中不會指出葉石濤《台灣文學史綱》與彭瑞金《台灣新文學運動四十年》中所無法處理的「臺灣小說與臺灣歷史、族群政治、國族/性別/族群等身分認同的複雜辯證」(4)。

蓋慈提醒了我們,如果非裔美國文學中的「黑質」可做為這種挑戰西方文學理論與批評的表意,那麼台灣文學中有沒有所謂的「台灣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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