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對曹格的印象,是〈世界唯一的你〉這首歌。因為mv裡頭有出現同志情侶的片段,於是我覺得這歌手應該是有點性別意識的。後來聽到他去funky開唱,又有一些傳聞說他是gay,所以我就開始注意他的消息。而他的一些歌我都很喜歡,〈girlfriend〉是曹格以變聲技巧一人分飾男女兩角的單人對唱歌曲,〈3-7-20-1〉洋溢funk的舞曲風格,〈無辜〉是非典型的悲情歌,哀傷中摻雜蒼涼。這些歌我都喜歡。
因此,當研究所同學找我去看曹格Welcome to My World 2008小巨蛋演唱會,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11月8日,在風雨中,我們前往台北市聽曹格唱歌。
先撇開曹格做為歌手的身分不談,我欣賞他的個性。簡單來說,我覺得他是一個愛玩,但又有理想的人,而且喜歡跟別人不一樣,但不是那種硬要不一樣,而是他只想做自己。曹格自小就遭逢父母離異。父母離異在現代社會中已經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了,但其所造成的傷痛是在所難免。但是曹格沒有因此而自我放棄,他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9歲時他遠赴加拿大讀書,15歲即進入紐西蘭奧克蘭大學(University of Auckland)主修土木工程。他表示自己以前很壞,會逞兇鬥狠。他右臂上的刺青,想必就是這些故事的縮影。可是音樂仍是他的生命。18歲,他將自己的demo帶寄至唱片公司,緊接著在1999年他20歲時,參加了Astro新秀大賽──結果是落選了。
追求理想的過程中,任誰都會遭逢失敗。在台灣,曹格找到了他的音樂之路。2006年,滾石發行了《格格blue》。同年年底,《superman》也發行了。這張專輯中的同名歌曲〈superman〉是曹格針對歌迷聽過〈super woman〉後應要求創作的。曹格在〈自成一格 進化論〉的訪談中表示,他覺得〝superman〞的形象是開心的。superman是救人的英雄,生活的意義很重要。他呈現80年代的復古風格,並以此紀念偶像麥可傑克遜(Michael Jackson)。同時,他也提到〈superman〉的靈感來自於他去同志夜店看到又高又帥的男孩子一起整齊劃一的跳恰恰。所以,從我身為gay兒的角度來看,這首歌其實也是給(男?)同志朋友們的。
2008年初,曹格推出《supersunshine》,最初是主打〈愛愛〉。〈愛愛〉是一首很搞怪的歌,而且在這首歌裡頭我們聽見曹格說廣東話。曹格在演場會上一再強調自己的祖籍在廣東,還說自己看到了他爺爺(驚)。出生於馬來西亞,又在台灣成家的他,有著複雜的文化背景。
其實曹格給人的第一印象不外乎很痞,很直(說話很直接,不過他真的是straight),或是很愛玩。這些當然都沒有錯,但是曹格不會跳舞,也說明了他不是那種為了愛玩而玩的人──「台北我的夜生活/就是很那種/沒有時間泡烏龍/專泡音樂節奏…/台北我的新朋友/用音樂say哈囉/不做party animal/照樣high過頭」。〈3-7-20-1〉這首歌的歌詞,正是曹格自己的寫照。誰說會玩就是要泡夜店跳熱舞?玩出自己的興趣,為夢想high過頭才叫屌。
「愛與和平」──這是曹格演場會最後的願望。看似陳腔濫調的宣言,在當今的社會中又何嘗容易。意識形態將人類綁死,不允許那不正常(abnormal)的存在,畫地自限的結果是付出代價。種族政治的議題我們已經看得太多了,在性別政治上也是如此。不過,對於所謂的框架下的正常(normal),也應該循正當的脈絡來釐清。事實上,我承認當曹格在金曲獎領獎時承認自己不是gay時我很失望,但我從來就不覺得他應該為此道歉──一個人不是gay,他有什麼好跟gay兒們道歉的?一個straight對著gay說自己不是gay有錯嗎?如果要指控他在同志夜店唱紅卻不知感恩,那表示他不了解曹格。正如我所說,〈superman〉其實就是因為gay兒們產生了靈感而創作出來的歌曲。而曹格一再強調的愛與性別無界線的概念,就是給gay兒們最大的支持──gay兒們都可以當自己b的superman啊!
雖然他在演唱會上還是道了歉,但是他也秉持自己的一派作風,說他之前不願意道歉,是因為怕大家誤解他是為了演場會票房而道歉。所以他一直「ㄍㄧㄥ」到這一天。為了輿論,曹格確實道了歉。但是我們必須追溯他為何應該道歉的原因。他不是gay,可是他接受gay,他認同gay。簡單來說,他就是一個認同gay的straight,而如此一來他成了某種程度上的不正常人。所以,曹格在演唱會上說自己是瘋子(當然還包括他其他的一些瘋狂想法吧),而且他很驕傲自己是瘋子──世界上真需要多一點這樣的瘋子存在。
演唱會從約8點開始,於11點時結束。大家說要去東區吃宵夜,而女孩兒們竟說要我帶她們去funky!天啊,funky當然也是有少數女生會去,只是我從沒帶女孩進去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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